2014年11月19日,我局以长县发改投[2014]679号“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春华镇红旗水库南干渠配套工程立项的批复”对春华镇红旗水库南干渠配套工程立项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建设范围和内容:大鱼村、龙王庙村、武塘村、花园新村四个村的大坝加固、放水涵管、溢洪口改造、岸坡护坡、灌溉渠道及U型槽衬砌、水泵及配套电气设备更换和机房改造等。估算总投资99.35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及自筹。
项目由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核准该批村级工程由乡镇组织简易公开招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