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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启用报销不再跑断腿

[日期:2014-05-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长沙县春华镇66岁的胡爹爹是慢*结肠炎患者,他自称是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常客”,几个月就得住院治疗一次。10天前入院时,他像往常一样交付了1000元预付款才开始住院治疗。“出院结账时,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不再需要本人垫付民政报销部分了。”5月7日,胡爹爹拿着医院退他的1000元预付款乐呵呵出院了,“听说以后‘三无人员’只需带上身份证,就可来医院住院治疗。”

   “一站式”结算免去繁琐程序

  

  “5月起,长沙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开始启用。也就是说,城乡'三无人员'(主要指农村五保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居民)、城乡低保对象在我院可享'一站式'结算。”县一医院医保科负责人介绍。

  胡爹爹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他本次慢*结肠炎的住院总费用为2794.01元,除去医保报销部分,自付金额为1421.81元。“根据相关政策,'三无人员'也是可以予以医疗救助的。但在此之前,他在出院时需自行垫付1421.81元,再前往镇上的民政办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完成后需一段时间才到账。”该负责人说,“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后,免去了垫付和前往镇上民政办办手续等程序,救助对象不用再来回跑。

   “三无人员”无需垫付住院费

  

  据介绍,城乡“三无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救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除医保门诊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医疗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不超过2000元;而住院救助方面,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含起付线以下部分)予以全额救助。“三无人员”今后住院无需再垫付住院费用,另外,城乡低保对象可享大病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其中住院救助,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20000元。

  “除'三无人员'、低保对象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外,北部各镇敬老院老人的健康早已成为我院关注的重点。”相关负责人介绍,医院会定期前往各敬老院进行义诊,为老人免费体检、免费送药、进行健康护理,并进行健康宣教等,“老人们有前往医院就诊治疗的需要,也会及时接送老人。现在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各项便民措施深入到群众身边,并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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