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长足发展,长沙县对妇女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财政预算内教育和卫生经费分别达15.66亿元和4.85亿元,妇女发展整体环境日益改善。
为进一步维护好妇女的人身权利,长沙县建立了“110”反家庭暴力中心,在全县23个派出所成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实行闻警必出机制。2012年共接警11起,均作好了疏导调解工作。
在保障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方面,近两年,长沙县先后安排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000多人次,同时加大女干部的选拨任用力度,有效确保女领导干部的数量稳中有升。2012年,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中女*比率分别达25.67%和22.31%,镇(街)女党政领导干部配备率100%,妇女参政议政地位进一步提高。
帮助妇女实现充分就业是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长沙县通过挖掘和开辟适应女*求职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服务行业岗位,为5.5万人次女*求职者提供了生产、服务、管理、技术等近10.6万个不同层次的就业岗位和人才职位。妇女就业率明显提升,城镇妇女登记失业率降至3.4%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