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从3月1日(本周五)开始,长沙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用人单位需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据介绍,全县各用人单位(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均列入年检(评)范围。检评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十一项情况。凡自查符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A级)的用人单位,需填报《长沙县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申请表》,表格及文件均可在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sx.cn)下载。长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评定等级。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年审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