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机动车做监测,必须要有一个合格的检测间,这是基础条件。”长沙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县于2010年、2011年陆续建成3个机动车监测点。“不过,3个点都还未正式运营、开检,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与协商该项工作。”通过监测站给出的结果,机动车辆将被划分为“黄标车”和“绿标车”。“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贴上“黄标车”的标签就意味着要被淘汰。“绿标车”是指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将不被限行。
根据国家规定,2005年前出厂的“黄标车”必须在去年全部淘汰,湖南省已将任务分配到每一个市,预计“十二五”期间长沙市需淘汰10万辆。“估计分配到长沙县有1万辆左右。”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黄标车”将被强制不能上路,并作报废处理,并可享受一定额度的补贴。预计今年年底前,将依法淘汰300辆“黄标车”,明年继续淘汰2200辆。
此外,实施氮氧化物减排工程还要对其他重点污染行业进行整治。据悉,长沙县需要完成两条水泥生产线的脱硝设施建设,分别是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1#、2#新型干法生产线,完成时间分别是今年和明年,另外一条是长沙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1#新型干法生产线,完成时间是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