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县委领导:
一.该项目根据长沙县会议纪要2008{61]文件神,属于国防重点工程.并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相关领导机构.而目前在具体运行中,都是由省军区后勤处直接与镇、村直接衔接.而且,由于是县政府定位为农业项目,争取优惠政策有限.我镇党委、政府作为协调鉴证方,虽然十分重视该项目的建设,抽调专门班子进行配合.但因为财力有限,无法弥补其中差距.特请求县委根据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纳入我县重点工程,并成立相关指挥部.
二.该项目合同签定后,军区首付了第一期290万,其中含镇政府根据县政府流转项目文件精神(可收8%,我们进行减半收取4%)协调费用40万.但由于省军区后勤部一直未按合同进场启动相关建设项目,该资金一直放在镇政府帐上,并没有下去和农户兑现.2011年10月份,军区才与镇、村委会进行洽谈,要求启动前期工程.而通过2年的形势变化,特别是由于我镇宇田农业、王府花园等流转项目的启动,价格和拆迁成本大幅上涨,目前原合同成本与现行市场价格差距不小,主要有如下几点:
1、农户房屋拆迁。原来应该拆迁的8户共计145万元按照目前的物价无法进行拆迁。按国土局拆迁中心测算,建筑原材料及人工工资上涨等因素及其他费用申请增加资金共计240万元(每户增加30万元)。
2、2010年新建两栋民房。该两户均在拆迁范围之内,按国土局拆迁中心测算,该两户拆迁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安家费、沼气补助及其他费用共计需96万元。
3、拆迁以上10户需重新划地进行集中规划和安置。初步预算,该10户的地基开垦的机械费、运输费、补偿费等共需50万元。
4、租用农户的188.6亩粮田,签订合同时为500元/亩,由于现在粮食价格的上涨,农户反映强烈。按农户要求,租赁农田资金增加至600斤谷/亩/年,(按市场价130元/百斤计算)共计需增加资金211.3020万元。
5、林地的租赁。合同签订时为75元/亩,依照周边邻近村林地租赁价格,申请林地租赁价格至120元/亩(增加45元/亩),共计需增加135.7308万元。
三:我镇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一直对项目十分重视.非常希望该项目能够顺利在春华尽快落地.为此进行了大量工作.特别是2011年10月份军区再次要求启动后,我镇迅速成立了专门班子开展工作.一是通过村、组、户主层层会议,进行了大力宣传,把群众思想引导到积极开发建设的主流上来.二是通过挂牌表达了军区基地建设项目在官塘村建设的坚定,击破了群众中有关"只圈地、不建设"的谣言.三是进行国防思想教育,要求群众服从建设大局,抛弃狭隘的过分谋求局部的个人利益思想,全力配合军区基地建设.目前得到群众的基本共识,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低于市场标准;四是做好村、组工作,让项目尽快启动,目前基地围墙已经在建,相关用地范围正在逐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