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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军区后勤基地在长沙县春华镇官塘村建设情况(转)

[日期:2012-04-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共长沙县委领导:

   为合理利用本地资源,搞好招商引资,逐步壮大集体经济, 2009年6月省军区后勤部通过考察,计划在我镇官塘村与浏阳市永安镇芦塘村流转土地用于基地建设。经双方多次洽谈,2010年3月18日我官塘村民委员会与省军区后勤部在春华镇人民政府的鉴证下正式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我我镇官塘村将992.691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军区经营,其中水田188.565亩、林地754.0605亩、水塘46.2735亩、宅基地3.792亩,涉及官塘村8个村民组58户村民。合同中在开发建设期限中明确了乙方须在甲方将流转土地交予乙方之日起一个月内动工建设,十二个月内投入运营(耕地不抛荒)。但在合同签订后,省军区后勤部一直未按合同进场启动相关建设项目,仅有处长来村一次,负责人一直也未与村委会见面说明,村民思想发生了变化,村委会每天都接待群众上访。直至2011年10月份,军区才与村委会进行洽谈,要求启动前期工程,在村委会多次要求下,通过镇政府协调,挂牌成立了省军区综合战术训练及现代后勤农产品补给基地项目部。

   由于签约时间与正式启动该工程时间相距近两年,原签订合约时的价格与现在周边同等流转的价格差距较大,村民反响强烈,要求村委会在租赁价格、房屋拆迁等方面与军区洽谈,申请增补租赁价格、房屋拆迁方面的资金。为解决群众之所急的突出问题,特向军区提出了以下申请:

一.该项目根据长沙县会议纪要2008{61]文件神,属于国防重点工程.并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相关领导机构.而目前在具体运行中,都是由省军区后勤处直接与镇、村直接衔接.而且,由于是县政府定位为农业项目,争取优惠政策有限.我镇党委、政府作为协调鉴证方,虽然十分重视该项目的建设,抽调专门班子进行配合.但因为财力有限,无法弥补其中差距.特请求县委根据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纳入我县重点工程,并成立相关指挥部.

 

二.该项目合同签定后,军区首付了第一期290万,其中含镇政府根据县政府流转项目文件精神(可收8%,我们进行减半收取4%)协调费用40万.但由于省军区后勤部一直未按合同进场启动相关建设项目,该资金一直放在镇政府帐上,并没有下去和农户兑现.2011年10月份,军区才与镇、村委会进行洽谈,要求启动前期工程.而通过2年的形势变化,特别是由于我镇宇田农业、王府花园等流转项目的启动,价格和拆迁成本大幅上涨,目前原合同成本与现行市场价格差距不小,主要有如下几点:

1、农户房屋拆迁。原来应该拆迁的8户共计145万元按照目前的物价无法进行拆迁。按国土局拆迁中心测算,建筑原材料及人工工资上涨等因素及其他费用申请增加资金共计240万元(每户增加30万元)。

2、2010年新建两栋民房。该两户均在拆迁范围之内,按国土局拆迁中心测算,该两户拆迁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安家费、沼气补助及其他费用共计需96万元。

3、拆迁以上10户需重新划地进行集中规划和安置。初步预算,该10户的地基开垦的机械费、运输费、补偿费等共需50万元。

4、租用农户的188.6亩粮田,签订合同时为500元/亩,由于现在粮食价格的上涨,农户反映强烈。按农户要求,租赁农田资金增加至600斤谷/亩/年,(按市场价130元/百斤计算)共计需增加资金211.3020万元。

5、林地的租赁。合同签订时为75元/亩,依照周边邻近村林地租赁价格,申请林地租赁价格至120元/亩(增加45元/亩),共计需增加135.7308万元。

  以上申请增补资金共计733.0328万元,是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和村民反映强烈问题综合考虑后,多次向军区提出的请示报告.为此,我们特恳请军区领导,结合实际,看是否以倾向老百姓的利益为导向,对村民申请增加资金一事给予回复,但到现在一直未得到军区的回复。我们建议,一是看该项目能否实行征收或者核心区进行部分征收;二是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进行增补.

 

三:我镇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一直对项目十分重视.非常希望该项目能够顺利在春华尽快落地.为此进行了大量工作.特别是2011年10月份军区再次要求启动后,我镇迅速成立了专门班子开展工作.一是通过村、组、户主层层会议,进行了大力宣传,把群众思想引导到积极开发建设的主流上来.二是通过挂牌表达了军区基地建设项目在官塘村建设的坚定,击破了群众中有关"只圈地、不建设"的谣言.三是进行国防思想教育,要求群众服从建设大局,抛弃狭隘的过分谋求局部的个人利益思想,全力配合军区基地建设.目前得到群众的基本共识,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低于市场标准;四是做好村、组工作,让项目尽快启动,目前基地围墙已经在建,相关用地范围正在逐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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