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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首起保安服务行业涉嫌非法经营案告破

[日期:2012-04-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私招乱雇,恶狼成了保安

  ●湖南首起保安服务行业涉嫌非法经营案告破

  ●提供保安服务的公司负责人邓某被依法逮捕

  

 

  到了看守所,这位保安公司负责人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已经涉嫌犯罪。 颜家文 摄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4月7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颜家文 实习生 方芳 通讯员 谢阳)“敲门入室抢劫将业主锤成重伤,凶手竟然是小区保安;金器店价值300余万元金器被盗,原是保安监守自盗。”涉及此两起案件中的保安均由上海惟熙保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提供,昨日该分公司负责人邓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这是自《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湖南省第一起保安服务行业涉嫌非法经营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表示,长沙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保安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以查促管”,促进我市保安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私招乱雇

  “黑保安”连酿两起大案

  2011年12月,雨花区茂华国际湘小区8岁小女孩妍妍(化名)独自一人在家时,一歹徒敲门入室,用羊角锤多次锤击妍妍头部,致其受重伤。长沙警方快速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湖北监利人邓某,审查得知,邓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并且还是小区聘请的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物管人员。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茂华小区的保安服务业务基本是以保安服务合同的形式外包给上海惟熙保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惟熙长沙分公司”)经营。而上海惟熙长沙分公司未对入职人员进行任何身份信息审核,便让其从事安保工作,以致刑满释放人员进入其保安队伍。

  而2010年5月,长沙东塘“周大生” 珠宝专卖店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警方接警当天即锁定有重大作案嫌疑犯。原来是第一天上班的保安谭某卷走300余万元金器。嫌疑人落网后,警方发现该案犯罪分子也是上海惟熙长沙分公司派驻的不具备资质的所谓“保安员”。

  无证非法经营

  保安公司总经理被刑事拘留

  经初步侦查,上海惟熙长沙分公司既未在长沙市取得保安服务经营许可开展保安业务,也未向市公安机关提出过备案申请。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保安服务合同须由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聘请的保安队员必须经过培训,由公安机关政审、考试发证后持证上岗”。

  经查,上海惟熙公司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并不具备从事保安服务的资质,其长沙分公司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擅自从事保安服务,在长沙涉及保安服务合同单位(项目)50余个,非法经营数额555万余元。公安机关在取得了充分证据后,于3月1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了上海惟熙长沙分公司总经理邓某。

  记者在采访邓某时,他竟称茂华国际湘的案子跟自己完全没关系,“朋友接到那里的安保业务,要挂靠到我公司,当时只想帮朋友忙,没料到会出这么大的事。”

  无证上岗均为假保安

  市民发现请及时举报

  长沙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保安管理监督科科长谭顺艺说,识别真假保安,可以看他们是否穿着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是否配戴统一的保安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牌、臂章、肩章、级别标识等,当然,最重要的是看他们是否持有《保安人员资格证书》。

  “无证上岗者均为假保安,市民发现请及时拨打110向警方举报,警方将依法对此进行查处。”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保安管理监督科副科长袁大志还特别提醒,“长沙现有6万余名保安从业人员,其中仅有1万余人办理了保安证,还有近4万名未及时办理。请未为保安办理保安证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单位尽快将材料准备好,到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统一办理保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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