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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寿县龙阳镇城北居委会13岁少女负气离家出走 被朋友拐至异地*

[日期:2012-03-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2年3月20日下午17时许,湖南省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循线追踪,从株洲市某招待所成功解救被拐的未成年少女朱某,并将犯罪嫌疑人郭某、黄某抓获归案。

  2012年3月15日上午8时许,汉寿县龙阳镇城北居委会居民朱某某来刑警大队报警称,其年仅13岁的女儿朱某于2012年2月25日离家后至今未归,请求公安机关查找。

  接报警后,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外围走访排查,初步查明朱某离家前一段时间,曾与一社会青年郭某来住密切。民警立即对郭某展开调查,证实郭某已于3月2日带朱某离开汉寿,且朱某被郭某拐骗至外地的可能*很大。办案民警当即决定迅速通过社会关系及启用技术手段查找二人落脚点。3月19日,在获取到郭某、朱某在湖南省株洲市的重要信息后,刑警大队重案中队4名民警立即驱车前往株洲市展开解救工作。通过对朱某可能被控制的大概方位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3月20日凌晨1时许,侦查民警在株洲市某招待所成功解救出被拐少女朱某,并将犯罪嫌疑人郭某、黄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2012年2月,郭某经人介绍与正在汉寿县某中学上初三的学生朱某相识。2月25日,朱某与父亲吵架后赌气离家,并与郭某取得联系,郭某遂萌生了骗朱某出去*赚钱的企图。郭便与其好友黄某联系,二人合谋将朱某骗至外地*赚钱。3月2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开车来到汉寿县城将郭某与朱某送至株洲市某宾馆,并于当晚带朱某到洗发店*挣钱,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住处后,又偷偷转换居住地,直至被抓获。

  目前,被拐少女朱某已回到父母身边,犯罪嫌疑人郭某、黄某已被汉寿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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