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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春华镇医院(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

[日期:2012-03-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招标编号:HNZPXS-20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春华镇医院(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长县发改投[2011]3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为主,中央、省、市财政配套部分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县春华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医疗综合楼工程,建筑层数三层(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0.8m,建筑面积5179.19m2。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春华镇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新建医疗综合楼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三层(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0.8m,建筑面积5179.19m2;其中地下室123.57m2, 新建配电房工程为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4.8m,建筑面积119.5m2;包含场地土方(借土回填)、建筑、装修、给排水、电气、围墙、麻石挡墙、护坡等工程。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总造价约1189万元。(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人发布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4  招标编号:HNZPXS-2012-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

3.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

3.5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2010年02月~2012年01月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建设方签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的(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 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 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的;

③备案地点: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管站企业管理科(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望仙路73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时间: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于2012年2月  27日至2012年3月2日在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www.zbcg.csx.cn)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6、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春华镇卫生院

联系人: 刘院长

电  话: 139748978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 

电  话:(0731)82792720                         

传  真:(0731)8401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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