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消息 (见习记者 林玲)记者昨日从长沙县商务局获悉,《长沙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正式出台,14项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建设城市综合体、特色商业街、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业、金融等高端服务业,偏重“即来即奖”。
根据细则,建设符合标准的商业综合体,给予容积率、报建费和税收奖励。
其中包括:新建或改建符合要求的特色商业街,实际营业面积部分将按100元/㎡或50元/㎡的标准奖励给投资方;新注册地在县域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的地区总部、二级分支机构,一次*分别补贴100万元、50万元;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资金补贴;服务业企业年度经营*税收超过500万元,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按县实得部分的80%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