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打着鼾失眠 于 2011-8-17 08:58 编辑 2011年8月5日,身无分文,几日未进食的常德汉寿人刘明锐在长沙县县城----星沙的东四线与漓湘路交叉口附近游荡,寻找目标“搞”钱营生。路遇工作之余经营摩的的受害人梁某某,顿生歹意,马上搭乘梁某的摩的,并以随身未带现金,需去银行和朋友取钱付车费为由,将梁某骗至农业银行,长丰猎豹厂区门口等多处地方,伺机实施抢劫。 8月5日中午1时许,犯罪嫌疑人谎称等候朋友送钱来付车费,在泉塘东八线废弃工棚处佯装歇脚,在工棚休息时,刘明锐趁梁某不备,用水泥砖头将手无寸铁的梁某杀害,并掳走梁随身携带的钱财物品以及摩托车,杀人后,刘将尸体用石棉瓦和薄膜掩盖尸体,逃离现场。当日下午1时,刘将抢来的摩托车以1500元价格卖给湖南司法警官学院二手摩托车收购小门面。 刘明锐,男,1987年12月16日出生,湖南汉寿县三和乡人。 泉塘派出所 案发地---工棚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杀人工具----砖头 被抢劫销赃的摩托车 被害人钱包及身份证件银行卡等 被抢劫的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