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近日专门出台《长沙市会展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申请扶持的展览净展览面积不少于700个国际标准展位,举办天数应达3天以上,同时展览60%以上的展位为省外参展单位。另外,在我市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全国*、国际*展览,最多扶持2届。净展面积在700-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按每个200元予以扶持;净展面积在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按每个300元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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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本市企业在我市举办的展会,其承办单位或者执行承办的单位必须是在长沙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账户。申请扶持的展览净展览面积应不少于300个国际标准展位;申请的展览净展览面积应比上届增加20%及以上(首届除外),同时展览60%以上的展位为市外参展单位。净展览面积在300-500个国际单位标准展位的,按每个200元给予扶持;净展览面积在5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按每个300元给予扶持。
而且,对已过培育期的重点会展,实际合同展览面积达到或超过5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重点会展项目,同时本届展览面积比历届扩大20%及以上的,或特装展位面积比历届扩大20%及以上的,给予5万-1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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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举办48个国际*展会
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1年展览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湖南会展业迎来了里程碑式的飞速发展,全省举办的国际*展会规模和数量达到新高峰,共举办展会48个,其中国际*会议29个。展会直接收入17.5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收入157.8亿元。
据悉,湖南争取在3年内实现会展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5年内实现集团化和区域化,在10年内实现品牌化和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