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和于某都来自城步。他们第一次犯案是在2008年9月7日。当天两人驾驶摩托车在天心区湘江路和坡子街交会处,抢走了郭某价值3000多元的1根黄金项链。“我当时接到一个手机短信,就把电动车停下来回信息,突然感觉自己脖子上的项链被人扯走了。”郭某回忆说,“我马上骑着自己的电动车追了上去,对方因为堵车停了下来,我就开车朝他们的摩托车撞了过去,把他们给撞倒了。”这一次作案中,钟某逃脱,于某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后被天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在缓刑期间,于某不思悔改,继续作案。今年5月31日20时许,他和钟某再次驾驶摩托车来到天心区芙蓉路的天玺酒店前,盯住了骑电动车的刘某。两人一路跟随,由钟某驾驶摩托车,于某下手抢走刘某价值9000余元的1根黄金项链。
6月27日13时许和22时许,两人在雨花区二环线长建市场前、天心区人民路与白沙路交会处立交桥下,分别抢走被害人黄某的一根黄金项链和袁某的1根钯金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