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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专抢“项链男” 长沙两名抢劫者均被判刑

[日期:2010-12-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2月13日讯 (长沙晚报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刘煜 张洪潮)一般而言,飞车抢夺者的作案对象只是步行的娇弱女子,但天心区法院日前开审的一起案件中,钟某和于某所干的勾当却是飞车抢夺骑电动车男子脖子上戴的金项链,且多次得逞。法院判决:钟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罚金3万元,于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罚金22600元。

  钟某和于某都来自城步。他们第一次犯案是在2008年9月7日。当天两人驾驶摩托车在天心区湘江路和坡子街交会处,抢走了郭某价值3000多元的1根黄金项链。“我当时接到一个手机短信,就把电动车停下来回信息,突然感觉自己脖子上的项链被人扯走了。”郭某回忆说,“我马上骑着自己的电动车追了上去,对方因为堵车停了下来,我就开车朝他们的摩托车撞了过去,把他们给撞倒了。”这一次作案中,钟某逃脱,于某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后被天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在缓刑期间,于某不思悔改,继续作案。今年5月31日20时许,他和钟某再次驾驶摩托车来到天心区芙蓉路的天玺酒店前,盯住了骑电动车的刘某。两人一路跟随,由钟某驾驶摩托车,于某下手抢走刘某价值9000余元的1根黄金项链。

  6月27日13时许和22时许,两人在雨花区二环线长建市场前、天心区人民路与白沙路交会处立交桥下,分别抢走被害人黄某的一根黄金项链和袁某的1根钯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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