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长沙中院公审“7.30”*案 被告人刘赘衡受审

[日期:2010-1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7•30”*案

  相关链接:长沙市芙蓉区一税务分局大楼发生*
       
湖南警方对长沙“7•30”*案立案侦查
       湖南省公安厅公布长沙芙蓉区*案嫌疑人视频
       湖南省公安厅发布通缉令 *案嫌疑人身份确定

  红网长沙11月26日讯(通讯员 王力夫 胡淋伟 记者 刘怡斌)今天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7•30”*案,制造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大楼*惨案,造成四死三重伤、多人轻伤、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被告人刘赘衡接受法律的审判。被告人李孝、刘检犯非法买卖*物罪一同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不善亏本,怪罪于长沙某装饰五金批发部陈某某、某银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长彭某某及其下属。向彭等索赔未果,找到在国税东屯渡税务分局上班的彭某某之子彭涛,要求给予补偿。在索赔无望情况下,刘迁怒于彭涛,遂产生采取*方式炸死彭涛及该税务分局工作人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达到报复彭某某等人目的的念头。
  
  2009年10月,刘赘衡窜至湖南郴州永兴县,以买煤为幌子认识了刘检,谎称购买炸药炸山建房,要刘检帮其购买炸药雷管,刘检找到李孝,私自违规从李手中购得炸药电雷管,再卖给刘赘衡。2010年6月,刘从广州窜到长沙,在租住的芙蓉区荷花园社区民房内,自行组装了炸药装置,并携带炸药装置多次到国税东屯渡分局,伺机实施*未果。同年7月30日下午,刘再携自制遥控炸药装置窜至国税东屯渡税务分局,趁工作人员开会之机,将炸药放置在三楼会议室门外墙边。当日下午16时39分许,刘遥控引*药,致被害人彭涛、罗某某两人当场死亡,另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刘引爆后趁乱逃离现场。8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全州将刘赘衡抓获。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审理后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期宣判结果。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王力夫 胡淋越]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