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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红光率队到长沙县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日期:2016-01-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昨日下午,湖南省委政法副书记阳红光率队来到长沙县,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市县领导钟钢、杨懿文、常利民、王国良、彭迟平参加调研。
  
  阳红光一行来到长沙县人民法院,听取了该院诉讼程序优化和裁判文书改革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变革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法院收案数量持续攀升,特别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后,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
  
  2013年10月,长沙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裁判文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速裁式文书和分论式文书样式,促进简案简写,繁案精写,让裁判文书不再晦涩难懂。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当庭书写裁判文书,文书篇幅大大精简,既满足人民群众对裁判文书简明易懂、快捷便利的司法需求,又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解决了“千篇一律”、“万判一面”的现象。
  
  同时,长沙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优化“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程序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推出庭前会议改革,积极推进法官助理改革,努力试行刑事速裁改革,有效释放司法改革“生产力”。2015年,该院受理案件数量首次突破一万件,达10116件,结案9005件,同比增长23.37%,案件审理周期明显缩短,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长沙县还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长沙县委书记、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杨懿文介绍,长沙县创新成立六个矛盾调处中心,推进“乐和乡村”建设,从根本上和源头点梳理、化解矛盾纠纷及隐患,为不断巩固和发展长沙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阳红光对长沙县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说,长沙县的各项改革实践符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有关精神,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创造了好的经验。要进一步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强探索,着力研究在注重公平的前提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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