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长县政办函〔2015〕76号)精神,我镇申报春华社区、花园新村、九木村、松元村便民服务站作为全县第一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单位,并按照《长沙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办法》(长县政务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12月9日,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何武带队对我镇申报单位进行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