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过程中,跳马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制定出台补助政策,促使畜禽养殖户治理污染的积极*进一步提高,更有不少畜禽养殖户表示将尽快退出转产。
政策明确,对在今年12月31日前关闭退出的禁养区和一级限养区内的养殖户,乡财政在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补贴50%;二级限养区内的养殖户,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沼气池和三格化粪池三项建设并通过验收;对今年新建并通过验收的“干湿分离、雨污分离”项目,乡财政按照国债标准给予每户600元的补助,沼气池项目给予每户1000元的补助,三格化粪池项目给予每户600元的补助;对二级限养区内愿意退出养殖业的养殖户,可依据其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将不低于上述治污设施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