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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校门200米内禁电游室和休闲室

[日期:2014-09-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7月22日至8月5日,由县纪委牵头,县教育局成职社会办学科、执法监督科、安保中心配合,对全县78所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县教育局供图

  红网长沙县站9月2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廖真怡) 学校周边沿街叫卖的流动摊贩、未成年人扎堆的小网吧、层出不穷的校外托管机构……学校周边环境、学生上下学出行及食品安全一直以来牵动着广大家长及全社会的心。今年县政协委员范建新等6名委员提交的“关于净化校园周围环境和加强托管管理的建议”提案,聚焦学生安全与健康成长这一民生问题,呼吁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推进整改,为广大青少年共同撑起一把保护伞。

  部门联动整治 优化校园周边环境

  校园周边环境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具有重要影响,良好的环境可以陶冶学生情操,让学生在现实环境中感受现代文明的美好。政府办牵头先后两次组织工商局、卫生局、发改局、食安办、消防大队、城管局等单位和部门召开重点督办会,对优化校园周边环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扎实推进各方协作,部门联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县教育局先后联合公安局、交通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工作的通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县卫生局制定《长沙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方案》,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联合相关各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在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一场部门联动、专项整治、规范管理的战斗序幕徐徐拉开。

  针对校园周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县城管局采取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劝导流动摊贩,对屡教不改的摊贩暂扣物品予以处罚;食安办、教育局、卫生局对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进行督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县文体局、公安局等单位对校园周边网吧、休闲场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距校门200米范围无电游室、无休闲场所……通过开展一系列集中整治,全县中小学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合力监管校外托管机构 促进规范发展

  从摸底情况来看,校外的托管机构基本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和卫生许可、餐饮许可、消防、税务等相关手续;多数托管机构属于“住改商”,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参差不齐(大多为在家待业、自主择业),安全、质量无法保障。

  在此基础上,整治中小学校外托管的实施方案应运而生,明确由工商、教育、卫生、城管、消防、住建等部门对其进行专项整治。对教育咨询企业非法办学的,依法责令改正、整改,限期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坚决查处虚假违法招生广告,依法查处虚构名校名师或者外教授课等虚假违法招生广告。

  同时,规范教师行为,严禁公办教师兼职,要求各镇(街)中心学校严查公办教师为托管机构招揽生源、兼职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为托管机构不规范的托管行为推波助澜。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托管机构具有社会服务*的特点,近期还将出台较为完整的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加强监管督查,通过优胜劣汰,促进托管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探索一条解决学生托管问题的有效途径。

  中小学生托管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出现的一个新现象,从中央到地方,目前还没有出台托管机构行业规范。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校外托管机构乱象问题,县工商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中小学生托管机构的调查摸底工作。据了解,目前全县共有托管机构155个,每个机构托管学生人数一般在40—50人,全县托管人数近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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