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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私宰生猪最高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

[日期:2013-02-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2月20日,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即日起至12月底,长沙县将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长沙县肉品市场情况整体上较好,但也存在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销售非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销售未经检疫和检验的生猪产品甚至病害肉等违法违规现象。

  从月底开始,将不定期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暨肉品市场专项行动,对于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除外)将严惩,除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外,将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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