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湘陵于2011年7月因涉嫌违纪被双规。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顾湘陵受贿人民币1688万余元,马来西亚币2000元,另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4700万元,犯罪总金额达6388万余元。
再加上他们自身的财富,这个副处级规划官员,在十年间安然累积了2亿家财。
“六多”局长
十年日均进账2万
仿照“许三多”,顾湘陵的人生被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成总结为“六多”。
一、钱多。检方统计其家庭财产有1.15亿元。且房产价值还是按购买时算的,如按现价,再加上其投资公司、证券、股票的分红和增益,顾的家财超过2亿元。
二、房子多,在北京、长沙共有16套房,其中北京有一套别墅,长沙有三套别墅。
三、情人多,前后有6个情妇。
四、行贿人多,顾自己交代有165家,几乎都是房地产老板,检方认定有50家左右。
五、受贿次数多,单独收受他人贿赂333次,共1242万。
六、受贿方式多,有收现金、收股票、收干股或原始股、低价购买房子、合伙开公司进行分红,介绍设计业务给妻子受贿等。
查办顾湘陵案的人很惊讶。“这个干部级别不高,权力大,犯罪金额大。”
检方认为,从顾湘陵当上规划局副局长到调离,这十年,顾平均每天进账2万元。
妻子通过丈夫
得到大笔设计业务
顾湘陵另一种不那么“猖狂”的受贿方式,曾给衡阳检察院办案带来困惑。
那就是,他的设计师妻子吴利君,利用他的隐*权力获得的设计业务。
吴利君1987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进入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当设计师,该院改制后,她升任院长助理、股东。一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员工介绍,吴利君“是个很要强的女人,每年能给设计院拉来几百万的业务。”
2002年3月,吴利君与另外两名同事一起承包了一个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室。
检方指控,吴利君利用顾湘陵职务之便,为自己的公司获得设计业务。顾湘陵对在妻子的公司做业务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关照、帮忙,所以二人构成共同受贿罪。
根据起诉书,大多数时候,是开发商得知吴利君做设计后,“主动”请她帮忙设计。有时则是顾湘陵带吴利君一起参加某个饭局,席间他向开发商介绍,他妻子是搞设计的。
一次,一个楼盘的项目最初规划方案在长沙市规划局审批时未获通过,后来开发商把设计业务转给吴利君。最后,该项目在提高容积率等方面得到顾湘陵关照。
“很明显,吴利君通过顾湘陵很容易获得设计业务,但我们只认定了18笔。”案件公诉人、衡阳市检察院公诉局局长蔡艺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知道这种情况,没有丈夫的职务,业务不会给妻子做。但从法律对证据的要求上,就不能定罪。”
规划设计界一位匿名人士认为,设计院利用关系获得业务并不鲜见,但顾湘陵这种方式,“太直接了一点,直接到他老婆这里干活。理论上他应该回避,她不应该做这一行。”
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检方共指控了18笔。
竭力追逐金钱
但买只鸡能吃三四天
吴利君是顾湘陵第二任妻子。办案人员介绍,为让顾湘陵与前妻顺利离婚,她从私房钱中拿出3万补偿其前妻。
当一个进行权钱交易的丈夫遇到一个有经济头脑的妻子,于是积累了价值2亿的家产。但是有知情者称,她竭力追逐金钱,但买只鸡能吃三四天。
一审法院认定吴利君5500余万元转移财产的事实。
吴利君善于理财。不同账户的钱,被她根据不同的投资理念,分成稳定型、风险型,分别买股票、基金,投资等。她甚至雇人炒股。
2011年年初,在湖南省纪委调查的一起案件中,一名房地产开发商为立功,供出其给顾湘陵的情人近40万业务费。纪检部门进行初查后证实了这一情况,顾湘陵案开始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