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扔掉的部分书包。
被扔掉的书本等资料。
学生读者正在找被扔掉的书本。
人民网长沙11月23日电(记者 袁雨田 通讯员 陈志刚)“满地教材、课本、参考书,7个学生模样的孩子蹲在那里清捡。”这是湖南某大学周同学向记者提供的一幅照片画面。
这位同学反映,“10号上午8点多我就来学校图书馆,发现放了几天的书包和书本不见了,后来才知道被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扔在了一楼大厅”。他在一楼的一角看见被强制丢出去的书包、教科书、文具等堆成一个小山,书包里的文具等东西都被人为的翻倒出来洒落一地,有些已经损坏,几个同学早就蹲在那里清找自己的东西。现场弥漫着一股愤怒和无奈。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大学图书馆是第一次这样对待自己的学生。他们以制度为借口,选择一种粗暴的方式“教育”大学生。
大学生:书包和书包里的东西被老师恶意倾倒在地上
周同学正在准备考研,每天都会到校图书馆复习。由于复习用书比较多,他将书本直接放到图书馆密集书库前的读者私人物品放置处,避免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在寝室与图书馆之间两边跑。
据了解,像他这样的同学并不是个别现象。
记者在该大学图书馆大堂看到了“关于设立读者私人物品放置处的暂行规定”,是今年10月26日发布的。规定的第六条写着:读者应每周五上午十二点前将物品带离出场,周五下午图书馆对放置处进行清理,遗留的物品将作废品处理,读者的一切损失由自己承担,图书馆概不负责。
11月10日是星期六。
“馆方的确是对读者用书包或者书本占用座位进行过提醒,但我并没有占用读者的座位啊!”周同学认为,即便是学校有规定,也不应该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学生。
在记者采访时,站在一旁的彭同学也有同感。他气愤地说“我前一阵子在准备公务员考试,有一天晚上把书本放到校图书馆阅览室的窗户边缘,结果第二天图书管理员硬是扣了我的书不退。”
“读大学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今后更好地工作。每年考研、考公务员,或者是准备报考其他工作前的复习,是大学和工作之间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作为一所大学,一所为自己培养学生服务的学校图书馆,是否可为这些即将走出校门的学子开辟一个专门的学习场地?”周同学认为他这样的想法或许过于自我,但至少制度是冰冷的,教师的心应该是火热的,即便是一定要“按章办事”,是否可以在第一次进行提醒告诫,将这些“不听话”学生的书包集中放在一个地方,便于大家清找,同时也可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这样恶意的将我们书包里的东西全部倾倒在地上,将大家的课本文具混在一起,这是要体现师道尊严,还是要以这种流氓的方式‘教育’学生守规矩?!”彭同学诘问。
校方:这是在加强秩序管理
该大学图书馆馆相关负责人曾在面对学生抗议时表示:“由于现在天气变冷,考试也将临近,学生用书本等物品占用座位的现象十分严重,好多学生都会隔夜将书本放到座位上,以便第二天来的时候有位子。我们也就此做了一些教育工作,但是占位的现象愈演愈烈,我们只能采用扣留学生物品的方法来加强图书馆的秩序管理。”
该校图书馆相关负责人所说的情况的确存在,前面两例就能说明这个问题。据记者了解,这种现象在很多大学都不同程度存在,各大学对学生的管理方式都不相同,但像这所大学这样将学生书包扔出去的极端方式,记者还是第一次听到。
采访中有同学说校方的“警告”中说,“如不拿走就作废品处理”,大家都不认为学校会真的将自己学生的教材和书包当废品,这份“警告”被当作言过其实,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就好比没有人会相信自己是废品。让所有同学没有想到的是图书馆方说到做到,“够狠”!
还有一位同学这样比喻:校图书馆的确事先规定“若不遵守规定,丢失物品将后果自负!”。但我们认为这种后果是“防贼”,而不用“防强盗”。防贼的后果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之内。现在我们的书包及物品不是被贼偷了,而是被“强盗”抢了。学校图书管理员就是强盗!
其他声音:师生不应该是买卖关系
这件事情发生后,在该校同学中引起了一定的议论,大多数同学认为学校的规章制度的确是要遵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大学毕竟不是社会其他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管理和被管理,更不是一种买卖关系,学校在制订相关规定时就应该要更多的为服务学生着想,为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人才着想,不能只图教职工自己管理方便,就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管理学生。这样既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提高学生素质。
最近,记者就此事件联系该大学相关人员进行采访,校图书馆馆长表示他不方便说什么;校宣传部周部长表示并不知道此事,无人向他反映这个情况,如有相关消息他会通知记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校方对此再未作出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