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是湖南省首个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地区,自2010年以来,长沙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的投入达4.5亿元,实施了25个环保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户有垃圾桶、组有收集池、村有回收点、镇有中转站”的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全覆盖。平稳拆除禁养区、限养区近万户养殖设施99.7万平方米,发放养殖转产扶助资金7500万元,减少存栏120万头,实现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水准,长沙县计划在2012-2014三年内采用模块化人工湿地处置农村散居户生活污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