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在统筹城乡中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9.9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20.6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4万元、1.4万元,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被列为“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
本次论坛由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东北亚开发研究院、中城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