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连夜协查成功解救
当晚8点40分左右,当吴某和朋友正在打牌时,宋小姐的手机突然响了,她一看是台州当地号码,估计是亲友报警了。因吴某在场,她立即摁掉并慢慢走向门口。感觉不对头的吴某跟了出来。巧的是,他们几乎同时两名民警走了过来。
担心吴某突然对自己不利,
宋小姐当即说,可能是家人看自己没回家,所以报警了。
面对民警,吴某称他和宋小姐是朋友,两人是出来玩的。民警将宋小姐叫到一边表明身份,并说接到了南京警方传来的报警信息,是专门来解救她的。
就这样,吴某被当地警方带走,此后又被移交给南京警方。
建邺区办案检察官表示,25岁的吴某是安徽人,在南京开了家洗车店,去年9 月买了一辆奔腾车,每月交2000 多元车贷,为减轻压力兼职做了网约车司机。由于洗车店生意不好,他亏损了30多万,还借了10多万高利贷。眼见还款日子就要到了,自己根本拿不出钱来,才铤而走险的。但他做了认真准备,美工刀、塑料扎条以及糊窗户的报纸都是提前准备好的。
11月3日,南京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赵某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
网约车平台登记信息全是假的
办案检察官表示,这起网约车司机抢劫案非常典型,暴露出当前网约车平台对于车主身份监管普遍存在的漏洞。吴某在“易到”平台上登记的车辆信息、车牌号都是假的,但该平台并没有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今后,他们将针对这种情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如今,吴某面临着刑事处罚。检方对其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到四年。
关于对宋小姐的民事赔偿,专家认为,不光吴某要承担,作为网约车平台“易到”也有责任。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庆涛律师认为,网约车平台“易到”要对宋小姐被劫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网约车平台应当强化安全监管,在驾驶员准入、车辆准入等方面必须积极作为,并承担相应责任,这本身就是公共安全的要求,也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
目前在“网约车”蓬勃发展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如影随形,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网约车平台对入户车辆信息要进行核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对于网约车驾驶人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民法通则》第130条中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因此,网约车平台对被劫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检察官提醒
办案检察官表示,乘坐网约车,安全是最重要的,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置,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平时坐网约车,要注意下面几点:
1、遇到约车登记的车牌和前来的车牌不一样时,不要去坐。
2、上车时不要坐副驾驶,特别是单身女性乘客。选择司机后面的位子乘坐,如果遇到不良司机,在后面可及时觉察便于应对。
3、上车后,最好立即给亲友联系,将自己乘坐车辆的牌号告知对方,可对那些有犯罪意向的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保护自身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