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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春华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14-11-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春华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工作推进会议有关部署精神和《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长县政办发[2014]10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打造美丽农村、快乐农业、幸福农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规划布局完美、村容环境优美、农民生活甜美、乡风文明和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培育、争创亮点、构建两型”的要求,努力建设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美丽乡村。至2017年,力争实现100%的村庄人居环境整洁、环保、舒适,90%以上的村庄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建成3个左右美丽示范乡村、3条连片整治示范带(S207线、龙泉线、春垅线)。 

   三、基本原则

  1、全域规划,示范带动。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先行抓好交通主干道沿线的美丽乡村建设。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点面结合、因村施策,防止千村一面。

  3、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在县级引导、镇村主导的基础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防止大包大揽和形象工程。

  4、三个结合,全面提升。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民集中居住、城乡一体化、“乐和乡村”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牌。

   四、建设内容

   (一)全面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1、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至2017年全面完成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重点帮助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落实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划改建的民居做到布局科学、经济实用、达到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2、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城镇自来水管网铺设,扩大集镇供水工程覆盖面,逐步实现自来水管网向所有行政村延伸。2015年全面解决国家规划内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实现85%以上的人口使用安全洁净饮用水。倡导农村节约生活用水,推进生活用水循环利用。

  3、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时序要求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扩容提质升级工程,在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负担。

  4、完善农村交通路网。按照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要求,继续实施农村路网升级改造工程。到2015年,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全面实施县域内公交一体化,完善公交线路、公交站台、农村客运站等配套设施。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安全畅通水平,加大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力度。

    5、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落实农村通信“村通工程”任务,至2017年实现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100%。整合农村信息化资源,继续推进“信息下乡”,不断提升和拓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加大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至2020年,全镇数字电视有效覆盖率达100%。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实现村级垃圾清运率100%。

  (二)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坚持深化“四大整治”、清洁城乡建设和“五无五净”等活动,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推行户分类减量、村主导消化、镇监管支持、县以奖代投的模式,实现村级垃圾清运率100%。探索开展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农村废品资源。合理规划设计污水管网铺排,实现污水处理的相对集中。

   2、规范管理农民建房。引导农民向集镇、集中居住点集中,所有基础设施优先向集中居住点投放。严格控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严禁“一户多基”。按照风格、房型、规格的基本统一要求,设计编制农村民居图集,供农民建房选用。全面整治农村闲置、废弃、私搭乱建住宅。加强农房、院落等传统风貌的整治,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和庭院整治规范图集开展。

   3、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推广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科技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建设,构建“两型”清洁生产格局。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管理,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支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广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工程”,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4、治理农村水环境。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科学治水,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强化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封山育林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水库、山塘、河坝、人工湿地等水利工程的运用效益,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兴利除害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大对小流域(含集雨面积小于50km2河道)治理投入,整体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

  5、推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南工北农”的战略部署,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与生产生活方式。坚决防止先污染后治理,在项目铺排、规划设计、功能定位、建设施工等方面充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管护机制,提高村民自主治理环境积极*。

   (三)全面提高农民创业就业水平

  1、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资源扶持优势产业和经营主体。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旅游业,打造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

  2、美化村庄环境。倡导推广清洁能源,推广LED节能灯和农村沼气使用,构建低碳节能“两型”村庄。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保持自然生态格局,保护森林和湿地等自然资源,提升农林牧渔等田园生产景观。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重点突出村域范围的“四旁”(村、路、水、宅)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开展“点亮农村”行动,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村级公共活动区域安装新型节能路灯,实现亮化率80%以上。

  3、完善公共服务。统筹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就业、养老、文体等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医疗体系、商贸综合体、银行网点、文化站点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向村庄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4、建立现代乡村治理机制。着力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建设,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治安调解委员会等为主的村民自治组织,以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为主的监督组织,以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等为主的群团组织,以专业合作社、企业为主的经济组织,以“和事佬”工作站、乐和社工站、民间团体等为主的社会组织,形成具有春华镇特色的“1+5”村级工作机制。探索“乐和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五位一体”综合改革。

  5、挖掘保护乡村文化。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发展,深度发掘农耕传统、民间技艺等乡土文化,建设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打造农民精神文化家园。保护*地开发文化资源,促进传统文化和农村休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综合文化站、村级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景点、农村文化广场等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指导员,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各站办所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办,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村(社区)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分管领导、站办所和村(社区)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民主*和可行*,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加强整合涉农资金,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村两委班子和组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严格督查考核。从2015年起,镇党委、政府将各村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每季度汇总通报项目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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