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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以股抵债的公告

[日期:2010-12-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12 月7 日接到岳阳市国有资产监理管理委员会转来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关于岳阳市政府以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抵偿所欠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债务有关问题的函》(湘国资产权函[2010]217号):原则同意对岳阳市政府以岳阳市财政局所持有的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960.9679万股股份抵偿所欠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7,386万元债务事宜豁免公开披露拟协议转让信息。
  同日收到其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316号):同意将岳阳市财政局所持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60.9679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11840万股,其中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持有960.9679万股,占总股本的8.12%;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的公开交易价格合理确定。
  岳阳市财政局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前,岳阳市财政局直接持有天润发展13,758,844股国家股(持股比例为11.62%),通过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间接持有公司1,682,000股国有法人股,合计持有天润发展15,440,844股股票,占天润发展总股本的13.0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岳阳市财政局直接持有天润发展4,149,165股国家股(持股比例为3.5%),通过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仍合计持有天润发展5,831,165股股票,占天润发展总股本的4.9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受让天润发展9,609,679股股票,占总股本的8.12%,成为天润发展第二大股东,对天润发展的控制权不产生影响。实际控股股东仍为恒润华创,实际控制人仍为赖淦锋先生。
  另,公司将在近期公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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