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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盗名犬、破车窗盗财物 长沙一男子获刑9个月
来源:红网
宠物店里盗名犬、破窗盗车内财物的张某某,经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7月31日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1岁的张某某,长沙市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容留他人吸*罪先后3次被法院判刑。去年7月21日凌晨2时,张某某溜至长沙市开福区某宠物店,盗走2条价值上万元的柯基公犬,以3400元的低价销赃。此外,张某某还于同年12月16日、21日、22日,相继3次在长沙市德雅路附近,对停放路边的无人小车破窗行窃,先后盗得车内笔记本电脑、相机、香烟、茶叶、冰糖干等财物若干,连一支竹笛也不放过。
今年1月7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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