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好恰绿色油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润平(中)给茶陵警方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彭爱元(右二)夸赞茶陵公安是企业的保护神。
今年10月,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云南省文山县国胜彩钢型材厂(以下简称云南彩钢厂)合作生产彩钢,但云南彩钢厂得转让、设备费42万元后,拒不履行合同,造成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损失重大,云南彩钢厂涉嫌合同诈骗。
经茶陵警方查证:2007年,云南彩钢厂与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生产“国胜”牌彩钢产品,由云南彩钢厂提供香港组装的设备,并负责生产技术、销售。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场地、生产,并支付转让、设备费62万元。
2008年3月,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陆续支付设备、技术转让费42万元。期间,云南彩钢厂派技术员来茶陵指导生产。而后,云南彩钢厂以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没缴纳剩余的20万元技术转让费为由,撤走技术员。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因设备损坏,无法继续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后该公司经聘请技术监督局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勘验,居然发现这些设备并非香港组装,而是“三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