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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警方智破两起诈骗案 挽回损失近百万元

[日期:2010-12-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株洲好恰绿色油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润平(中)给茶陵警方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株洲新闻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罗旭明 段雯)日前,株洲好恰绿色油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株洲好恰油业公司)董事长颜润平、茶陵县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彭爱元先后将绣有“智破诈骗案,倾注警企情”、“人民警察,企业卫士”的锦旗送到茶陵县公安局,感谢该局雷厉风行,快速破获诈骗案,为企业挽回损失,并盛赞公安是企业的“平安符”。

 

12月1日,茶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经侦中队接到报警称,株洲好恰油业公司被一名长沙人利用合同骗走了价值47万元的茶油。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长沙开展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胡小兰以“湖南星沙中心物流局”(系犯罪嫌疑人伪造)的名义与株洲好恰油业公司签定订购数量14010升,价值47万元的茶油合同。后胡小兰没有支付货款,并将茶油藏匿在长沙市开福区捞*河镇风羽村一民房内。12月4日,在长沙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成功将被骗茶油全部追回。
 

 

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彭爱元(右二)夸赞茶陵公安是企业的保护神。

 

今年10月,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云南省文山县国胜彩钢型材厂(以下简称云南彩钢厂)合作生产彩钢,但云南彩钢厂得转让、设备费42万元后,拒不履行合同,造成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损失重大,云南彩钢厂涉嫌合同诈骗。

 

经茶陵警方查证:2007年,云南彩钢厂与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生产“国胜”牌彩钢产品,由云南彩钢厂提供香港组装的设备,并负责生产技术、销售。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场地、生产,并支付转让、设备费62万元。

 

20083月,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陆续支付设备、技术转让费42万元。期间,云南彩钢厂派技术员来茶陵指导生产。而后,云南彩钢厂以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没缴纳剩余的20万元技术转让费为由,撤走技术员。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因设备损坏,无法继续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后该公司经聘请技术监督局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勘验,居然发现这些设备并非香港组装,而是“三无”产品。

 

1126,办案民警远赴云南开展调查,迫于法律压力,云南彩钢厂当场退还茶陵金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技术转让、设备费合计30万元。彭爱元感慨地说:“我公司最大愿望是能追回损失的20万元,没想到追回了30万元,茶陵公安不愧是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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