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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重点查处捐资赞助费

[日期:2010-1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红网长沙11月2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戴丹)26日起,一次面向湖南全省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正式启动,包括幼儿园违规收取的与入园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乱收费行为,是这次行动的重点查处对象。
  
  湖南省物价局要求,对查实的强制服务收费、自立项目、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地要从严处理,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如果您身边也存在这种违规收费行为,可随时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
  
  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994号)要求,本次专项检查除检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外,还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纳入检查范围。检查时限为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的重大乱收费行为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对于公办幼儿教育,将重点查处与入园挂钩收取捐资赞助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名目另外收费;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实际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报批、备案内容不一致等价格违法行为。
  
  对中小学校,重点查处与学生入学挂钩收取捐资赞助等各项费用;违反自愿原则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服务*收费;利用教育、教学场地和资源,举办面向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形式将学生食堂对外承包并收取承包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高等院校方面,重点查处以专升本、转专业、转学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代收费未据实结算和优惠政策未落实,以及学生食堂违反保本微利原则,牟取不当利益等行为。
  
  对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则重点查处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违规收取教材教辅发行折扣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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